我们先捋一捋职业举报、索赔人购买商品和投诉的过程,2024年话号码显示河南省郑州市“先生”的人在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举报自己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。
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,落款“先生”的举报人说他在阜阳小野美妆馆购买的圣罗兰香水,花费569元,回到家看到化妆品没有中文标识,是假冒伪劣商品,要求退一赔三。
笔者分析一下;作为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商品时,首先要左看右看商品包装吧,“先生”你在选择化妆品时,没有看到化妆品上面没有中文标签吗?是盲人摸象方式购买的,还特别强调回家才发现没有中文标识,分明是有目的的去选择购买“问题”商品的。
执法人员网上受理投诉后,第一时间是和投诉人联系,让其提供真实姓名,电话打通后,“先生”虽然报一名字,但是执法人员要求提供身份证明。投诉人说是刁难他。
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第九条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(一)投诉人的姓名、电话号码、通讯地址;(二)被投诉人的名称(姓名)、地址;(三)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。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。
明明是有法规规定是事情,怎么在职业投诉、举报、索赔人口头变成是刁难,没有真实姓名怎样才能制作法律文书?

12315平台针对消费者的投诉、举报有记录,会显示某人投诉、举报多少次,正因为这些,一些职业举报人使用多个电话号码,估计害怕秋后算账。
针对“先生”反映的化妆品没有中文标签一事,执法人员核查时,现场并没有发现,看到货架上的进口化妆品都有中文标签。经营者通过查看经营场所监控后直接回复,怀疑投诉人将另外加贴的中文标签撕掉了,并且文字拒绝赔偿。
但是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投诉举报,决定先行立案调查,查明事实,做出处理。同时根据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一条第(三)项;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,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;市场监管部门决定终止调解,并告知了投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一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,“举报”是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途径之一,收到举报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核查,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查处。
二、市场监管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,不受其他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,举报人无权对实施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监督。
三、如果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对行政处罚结果有异议,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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