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王朝是由女真族建立的国家,其统治中国北方长达百年之久,金代官印作为金王朝各级官员行使职权的凭证,其发展历程伴随有金一代国祚兴衰。
粗略梳理可分为如下三个阶段:
金代立国初期(金太祖收国元年至海陵王正隆元年,1115~1156年),因战争频仍,官印颁造不及,职官一度沿用缴获的宋、辽官印,是为宋辽官印杂用时期。
副统之印
招抚使印
招抚副使之印
万户所印
万户之印
金代中期(海陵、世宗时,1156~1189年)官印大多为“礼部更造”和少府监颁造,印背刻款多作“内少府”,以大定年间颁造者为最多。此时官印铸造较精,外观光滑平整。钮形多为长方板状(橛钮),钮顶有标示方向的“上字”,印背一般刻上楷书年号及颁造机构,印台侧面多刻楷书印文或契丹文,印文布局规矩整齐,篆体干净利落。这一时期官印是为金官印之典范。
提控所印
行尚书户兵部之印
规措副使之印
元帅都监之印
后期(1190~1234年)金王朝政局动荡,官印颁造处于失控,除尚书礼部外,中央及地方官府也自行颁造印。这些官印大多粗制滥造,颁造机构名称杂乱,甚至有的史志无载。印背或印边刻款渐少或没有,钮顶也多不刻“上”字标示倒正,印文拙劣死板。
山东东路按察司差委火字号印
山东东西路统军判官印
鏁家都钵谋克之印
义军副使之印
这些金代印章从形制、工艺及印文层面上,符合金代官印的一般性特征,具备鲜明的时代痕迹,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。其次,作为历代辗转流传下来的实用信物,其蕴含丰富的历史信息,诸如金代官制、地理沿革和社会生活等诸多内容,其较之史籍更为直接而真实,不仅可以同史籍所载内容互相映证,亦起到了查缺补漏之作用,进而有利于人们加深对金代历史的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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