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
2023年4月,抚顺市抚顺县某镇发生了一场森林火灾,大火产生的浓烟和火苗远在10余公里外清晰可见。经调查,当日上午9时许,李某甲、李某乙兄弟二人与亲属到该镇某村祖坟祭祀。为收拾垃圾,两人在坟地附近树坑内点燃陈年祭祀品。李某甲以为火已经燃尽,遂用铁锹铲土将坑掩埋,不料灰堆复燃,引发了森林火灾。
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32余公顷,其中林地面积124余公顷,30余名被害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。
李某甲、李某乙在祭祖过程中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,其行为构成失火罪。抚顺县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。法院经审理,以失火罪判处李某甲、李某乙有期徒刑四年。

(图自网络)
检察官提示
失火罪,是指过失引起火灾,危害公共安全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,犯失火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规定,过失引起火灾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文明祭扫保安全,勿让侥幸酿大灾。检察官提示,安全祭扫,文明追思,守护绿色家园,让清明节更“清明”。
版权所有©Copyright © 2022-2030 汉缘网网站地图